※103年四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法學緒論詳解
D1. 下列何者不屬於成文法?
(A)中華民國憲法 (B)法律 (C)法規命令 (D)判例
【解析】ABC:屬於成文法;D:屬於不成文法。
C2. 下列何者屬於國際法?
(A)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B)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C)中日兩國所簽訂之條約
(D)公民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解析】一般講到「國際法」時,是指「國際公法」(包括條約、公約等),而非指「國際私法」(其乃俗名,正式名稱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其性質仍為「國內法」)。ABD:屬於國內法;C:屬於國際法。
D3. 下列何者為地方自治條例之制定機關?
(A)立法院 (B)行政院 (C)地方行政機關 (D)地方議會
【解析】D:參照地方制度法第25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C4.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規應廢止之情形?
(A)機關裁拼,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
(B)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發布施行
(C)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變更
(D)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使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
【解析】C:參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唯獨C選項不屬於法規應廢止之情形,因為在C選項之情形只要修改法規即可,毋須廢止。
D5. 下列有關人民在民法上行為能力之說明,何者錯誤?
(A)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B)受監護宣告之仁,無行為能力
(C)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D)行為能力必要時,得拋棄之
【解析】A:參見民法第13條第1項;B:參見民法第15條;C:參見民法第13條第3項;D:錯誤,參見民法第16條。
B6. 下列何者,非屬於我國物權法有關物權規定之原則?
(A)物權法定規則
(B)債權物權化原則
(C)不動產依法律行為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採登記生效原則
(D)因繼承,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使得處分其物權原則
【解析】A:參見民法第757條;B:債權物權化典型的例子是「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原則」(傳統稱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參見民法第425條第1項),其立法目的在保護弱勢之承租人,但其本身並非物權法有關物權規定之原則;C:參見民法第758條第1項;D:參見民法第759條。
A7. 下列何者,不屬於直系血親?
(A)兄弟姊妹間 (B)父母與子女 (C)祖父母與孫子 (D)曾祖父母與曾孫
【解析】A:屬於旁系血親;BCD:皆為直系血親。
B8. 甲男死亡,留有配偶乙,及與前配偶戊所生之子女丙、丁二人,則乙之應繼分為:
(A)遺產二分之一 (B)遺產三分之一 (C)遺產四分之一 (D)遺產五分之一
【解析】B:甲死亡後,繼承人包括乙(現任配偶)、丙、丁,因此上開三人之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參見民法第1144條第1款。
A9.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之公務員?
(A)協助救災之義消 (B)檢驗汽車核發行照之私人汽車修配廠人員
(C)飛航中之航空機機長 (D)航行中之船舶船長
【解析】A:義警、義消屬於行政法學理上之行政助手,並非公務員,而是在行政機關指示下,協助機關處理事務之人員,若採體系解釋,在刑法上亦非公務員;B:在私人汽車修配廠從事檢驗之人員乃受法律委託行使公權力之人員,參照刑法第10條第2項第2款;C:機長受相關法令(例如民用航空法)委託行使公權力,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2款之委託公務員;D:船長受相關法令(例如船員法)委託行使公權力,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2款之委託公務員。
B10. 消費者保護團體至少應受讓多少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始得就單一個案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A)10人以上 (B)20以上 (C)50人以上 (D)100人以上
【解析】B:參見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第1項。
D11. 下列何者,屬於全民健保保險法規定之保險給付支出範圍?
(A)掛號費 (B)看護人員之看護費 (C)住院期間之工作損失補償
(D)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扣除保險對象就醫時,依本法應自行負擔費用後之餘額
【解析】AB:掛號費、看護費不是醫療費用,不在健保給付範圍;C:住院期間之工作損失補償必須向加害人求償或者依其他勞動法律尋求補償;D: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第4款。
B12. 下列何者,不屬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四條規定之主管機關?
(A)勞動部 (B)教育部 (C)直轄市政府 (D)縣(市)政府
【解析】B: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按:現改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故選B。
C13. 有關法律案之提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考試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C)監察院與司法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立法委員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有提出法律案之權利
【解析】A:參見憲法第58條第2項;B:參見憲法第87條;C:錯誤,監察院可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之依據並非憲法本文,而是釋字第3號解釋;D:立法委員依法當然有權提出法律案。
A14.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法規經制定後,不須經由總統公布?
(A)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
(B)關於人民權利,義務之法律
(C)關於國家各機關組織之法律
(D)其他重要事項以法律定之者
【解析】A: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毋須經總統公布,參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
C15.. 關於法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傳統的法律解釋,主要在探求成文法律的規定為主,所以容易形成「惡法亦法」的結論
(B)現代的法律解釋,必須探求法律的社會意義,配合採用文義解譯、歷史解釋、目的解釋
(C)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依照目的解釋,可以得知未滿20歲者,為未成年人
(D)最高法院判決有謂,民法第68條第1項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中所稱之「常助主物之效用」,應以有輔助主物之經濟目的,與之相依為用,客觀上具恆久之功能性關聯,而居於從屬關係者,始足當之。此即為文義解釋之適例。
【解析】ABD:正確;C:錯誤,選項中之「目的解釋」,應改為「反對(面)解釋」。
A16.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行為,為求公平起見,無論如何都不得有任何差別待遇
(B)行政行為之內容應該明確
(C)各級民意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D)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解析】A:錯誤,行政行為,在有正當理由時,可為差別待遇,參見行政程序法第6條;B:參見行政程序法第5條;C:參見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2項第1款;D:參見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6款。
D17. 法律保留原則不是基於下列那一個基礎原則產生?
(A)民主原則 (B)法治國家原則 (C)基本人權制度 (D)法律優越原則
【解析】所謂法律保留原則,廣義而言是指與人民權益攸關之重要事項應保留給法律去規定之意,而法律是由人民所選出之立法委員所制定,因此法律保留原則本身已蘊含民主之概念,同時也含有法治國原則下之依法行政原則概念,當然更是為了保障人權所設,故ABC選項皆正確;至於D選項,由於依法行政原則可再分為「法律優越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兩者並非同一原則,故選之。
A18. 下列何項權利被侵害時,不得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A)專利權 (B)信用權 (C)人格法益受不法侵害而情節重大者 (D)居住安寧權
【解析】A: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其受侵害時只能請求財產上損害賠償,不得請求精神賠償;BCD:參見民法第195條第1項。
A19. 勞動基準法有關童工之規定,何者錯誤?
(A)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為童工
(B)童工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C)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之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
(D)雇主不得要求童工於例假日工作
【解析】A:錯誤,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B:參見勞動基準法第48條;CD:參見勞動基準法第47條。
C20. 下列何人不符合「應參加」全民健保險之要件?
(A)中華民國國民,最近2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B)非中華民國國民,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台居留滿6個月者
(C)中華民國國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前3個月繼續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D)非中華民國國民,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之文件,且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解析】A: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1項第1款;B: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第1款;C:選項之「3個月」應改為「6個月」,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第1項第1款;D: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第2款。
D2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得以行政規則規定之事項?
(A)內部之組織與事物之分配
(B)為協助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
(C)為協助下級機關解釋法令
(D)為課予人民特定之行為義務
【解析】D:行政規則僅能規範行政機關內部事項,不得規範課予人民義務之外部效力事項,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1項。
A22. 下列關於地方自治法規之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B)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自治規則定之
(C)地方政府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訂定自律規則
(D)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於自治規則中規定處以罰緩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解析】A:參見地方制度法第28條第3款;B:錯誤,選項之「自治規則」應改為「自治條例」,參見地方制度法第28條第2款;C:錯誤,選項之「自律規則」應改為「委辦規則」,參見地方制度法第29條第1項;D:錯誤,選項之「自治規則」應改為「自治條例」,參見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
C23. 關於法律之制定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就其所掌事項,僅能透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經提出之法律案應先交付立法院有關委員會審查
(C)於第二讀會時應將法律案朗讀,逐條提付討論
(D)於第三讀會時應該先就法律案作廣泛討論後,再付表決
【解析】A:錯誤,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皆有權自行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B:錯誤,經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始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參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2項;C:參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9條第2項;D:錯誤,只有第二讀會才會先就法律案作廣泛討論,到了第三讀會,除非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否則祇得為文字之修正,參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第2項。
B24. 關於監察院之職權,下列何者非由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
(A)糾舉 (B)糾正 (C)彈劾 (D)審計權
【解析】ACD:參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B:參見憲法本文第97條第1項。
D25. 關於法律優位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又稱為積極依法行政原則
(B)所有行政行為均應有法律之授權,方得為之
(C)行政機關所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支給付行政措施時應遵守之原則
(D)所有行政行為均不得牴觸法律
【解析】A:錯誤,「法律優位原則」又稱「消極依法行政原則」;B:錯誤,選項所述乃「法律保留原則」而非「法律優位原則」之意涵;C:錯誤,給付行政是否應遵守法律保留原則,目前多數學者採「重要性理論」判斷之,而非採「法律優位原則」判斷之;D:正確。
D26. 乙出賣幼雞50隻給甲並已依約交付,後甲發現乙所交付之幼雞患有傳染病,連帶導致其原本飼養之雞群亦因受感染而死亡,乙所為是屬民法上何等類型之債務不履行?
(A)給付無效 (B)給付不能 (C)給付遲延 (D)不完全給付
【解析】D:乙所為之給付屬於不完全給付中之「加害給付」,參見民法第227條第2項。
C27. 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下列何者為得訴請裁判離婚之原因?
(A)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2年確定者
(B)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旁系親屬,為虐待者
(C)夫妻之一方生死不明,已逾3年者
(D)夫妻之一方曾惡意遺棄他方者
【解析】A:錯誤,選項之「2年」應改為「6個月」,參見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B:錯誤,選項之「旁系」應改為「直系」,參見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4款;C:參見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9款;D:錯誤,選項之「曾惡意遺棄他方」應改為「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參見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
D28. 關於債務與物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二者均具有得對抗一般不特定人之絕對性
(B)數個同一內容之物權不論其發生之先後,均得以相同地位同時併存
(C)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尚可依當事人之合意而自行創設
(D)物權無論是否先於債權而成立,其效力原則上優先於債權
【解析】A:錯誤,只有物權具有對世性;B:錯誤,不可一概而論,例如先後設定之兩個普通地上權即無法同時併存;C:錯誤,參見民法第757條;D:正確。
A29.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所規定之從刑種類?
(A)罰金 (B)沒收 (C)褫奪公權 (D)追繳
【解析】A:罰金屬於主刑,而非從刑,參見刑法第33條。
A30. 依刑法之規定,下列何種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為成立犯罪?
(A)公務員違法徵收租稅之未遂行為
(B)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之未遂行為
(C)在郵務機關執行職務之公務員過失開拆投寄之郵件
(D)公務員對於不應受理之訴訟案件,因過失而受理
【解析】A:參見刑法第129條第3項;B:錯誤,本罪不罰未遂,參見刑法第130條;C:錯誤,本罪不罰過失犯,參見刑法第133條;D:錯誤,本罪不罰過失犯,參見刑法第128條。
D31.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亦為著作權之標的
(B)著作人公開發表其著作,乃屬著作財產權之內容
(C)著作人將其著作重製,乃屬著作人格權之內容
(D)著作財產權,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
【解析】A:錯誤,參見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B:錯誤,公開發表權屬於「著作人格權」,而非「著作財產權」;C:錯誤,重製權屬於「著作財產權」,而非「著作人格權」;D:正確,參見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
B32. 依司法院釋字第533號解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所成立法律關係為何?
(A)公法上債之關係 (B)行政契約法律關係 (C)民法上委任關係 (D)民法上雙務契約關係
【解析】B:健保署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間的法律關係屬於行政契約。
B33. 醫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保護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2年以下,並自核發時起生效
(B)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24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各該主管機關
(C)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之保護令,若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即失其效力
(D)法院均須經審理程序後方可核發暫時保護令
【解析】A:錯誤,選項之「2年」應改為「1年」,參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1項;B:正確,參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8條第1項;C:錯誤,即使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保護令仍有效,參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7條;D:錯誤,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參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1項。
C34.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之敘述,何者正確?
(A)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3日
(B)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並給予無給薪之產假8星期
(C)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調整其工作時間
(D)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無給薪之陪產假3日
【解析】A:錯誤,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參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B:錯誤,產假並非一律為無給薪,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仍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2項;C:正確,參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第2款;D:錯誤,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參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
D35. 若內政部於行使職權時,認為其所適用之法律牴觸憲法時,應如何處理?
(A)逕行拒絕適用該牴觸憲法之法律
(B)逕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C)交由行政院決定是否適用該法律
(D)經由行政院層轉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解析】D:參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9條。
D36. 依民法規定,妻之受胎,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親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者,可舉證推翻該推定
(B)受推定之子女不得自行舉證證明其為非婚生子女
(C)夫妻之一方若有主張該子女為婚生子女者,須負舉證責任
(D)夫妻之一方若有主張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須負舉證責任
【解析】A:錯誤,為避免影響他人家庭和諧,民法第1063條並未讓受婚生推定子女之親生父親享有舉證推翻婚生推定之權利;B:錯誤,選項之「不得」應改為「亦得」,參見民法第1063條第2項;C:錯誤,受婚生推定時,毋須另行舉證;D:正確,參見民法第1063條第2項。
B37. 下列哪一種企業經營者,不需要負擔消費者保護法所要求之無過失責任?
(A)從事生產之企業經營者 (B)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
(C)從事製造之企業經營者 (D)從事設計之企業經營者
【解析】ACD: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須負「無過失責任」,參見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B: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是負「推定過失責任」,參見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第1項但書規定。
A38. 著作權可分成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下列何者不是著作人格權?
(A)分開演出權 (B)公開發表權 (C)姓名表示權 (D)不當變更禁止權
【解析】A:公開演出權屬於著作財產權。
C39. 甲有A地一筆,先賣給乙並已完成交付,但未經登記;之後,甲又把同筆A地再賣給丙,已完成登記,但未完成交付,試問:
(A)丙可以主張甲乙之間買賣契約無效
(B)乙可以主張甲丙之間買賣契約無效
(C)丙為真正所有權人,可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D)乙有真正所有權人,可向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解析】AB:錯誤,基於債權平等性原則,丙不得主張甲乙之間買賣契約無效,反之亦同;C: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移轉者,採登記生效主義,丙為A地所有權人,而基於債權相對性,乙不得對抗丙,故本選項正確;D:錯誤,丙方為A地所有權人。
A40. 有關刑法第121條之職務行為賄絡罪之說明,何者錯誤?
(A)本罪之行為人限於公務員與仲裁人,不包含鄉鎮調解條例之調解委員
(B)本罪所稱之仲裁人,包含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C)只要行為人一有請求賄絡即為既遂,不以相對人允諾為必要
(D)行為人所要求或收受之賄絡必須與職務行為具有對價關係
【解析】A:錯誤,我國實務上認為,「仲裁人」是指不具公務員身分,但於他人爭議中依法令仲裁雙方當事人爭議之人,例如依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調解委員、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仲裁委員、仲裁法之仲裁人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等皆屬之;B:正確,此乃文義解釋;C:正確,參見刑法第121條第1項;D:正確,此為多數說意見。
A41. 有關拋棄繼承,下列何者錯誤?
(A)拋棄繼承與權利拋棄一樣,自拋棄繼承時發生效力
(B)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C)拋棄繼承應向法院為之
(D)拋棄繼承必須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為之
【解析】A:錯誤,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參見民法第1175條;B:正確,參見民法第1174條第3項;CD:正確,參見民法第1174條第2項。
D42. 下列何者非民法上意思表示之構成要素?
(A)表示行為 (B)行為意思 (C)效果意思 (D)須對相對人為之
【解析】ABC:構成意思表示之三要素;D:錯誤,因為意思表示分為「有相對人」及「無相對人」者兩種,因此本選項並非意思表示要素之一。
A43. 有關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效果之敘述,依照擔保說的立場,下列何者正確?
(A)若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物時,只要有物之瑕疵,買受人以請求減少價金為原則
(B)若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物時,只要有物之瑕疵,買受人得不請求減少價金,直接解除契約
(C)若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物時,只要有物之瑕疵,,買受人得不請求減少價金,直接請求損害賠償
(D)若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物時,只要有物之瑕疵,買受人得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解析】在特定物買賣之情形,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性質,有「擔保說」與「履行說」之爭:前者認為,在特定物買賣之情形,出賣人只須依民法第348條將締約時之標的物「交付」以及「移轉所有權」於買受人;即使該買賣標的物在締約時即已存有瑕疵者,出賣人同樣只須將該標的物「交付」以及「移轉所有權」於買受人,即已「履行」其債務。因此,民法第354條以下所規定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在性質上屬於一種立法者另外課予出賣人的「擔保責任」。A:正確;B:錯誤,若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參見民法第359條但書規定;C:錯誤,必須在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時,買受人始得請求損害賠償,參見民法第360條;D:錯誤,買賣屬於種類之債時,買受人方得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參見民法第364條第1項。
B44. 下列有關民法上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法有明文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B)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C)債務人僅就其故意之行為,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D)贈與人僅就其故意,對於受贈人負給付不能之責任
【解析】A:錯誤,選項之「以法有明文者為限」一語,於法無據,參見民法第184條第1項;B:正確,參見民法第222條;C:錯誤,債務人無論是因故意或過失,皆須負債務不履行責任;D:錯誤,選項之「故意」應改為「故意或重大過失」,參見民法第410條。
A45. 關於我國法律的適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六法全書』的六法,乃仿自法國拿破崙法典,包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憲法
(B)當法官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的可能性時,可以直接依據職權審查而宣告違憲,不予適用
(C)民法與商事法,二者規定屬於同一套民商法體系,因此無特別法與普通法之優先適用問題
(D)從新、從優原則,於民事法爭議亦有適用
【解析】A:正確,按拿破崙五法典(民法、商法、刑法、民訴法、刑事訴訟法),再加上憲法,謂之「六法」;B:錯誤,法官無權直接宣告法律違憲;C:錯誤,我國民事特別法(俗稱「商事法」)乃民法之特別法,應優先適用;D:錯誤,從新從優原則屬於行政法適用原則,參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
A46. 立法委員不得關說司法個案,主要是基於下列何種原則
(A)審判獨立 (B)司法自治 (C)司法優位 (D)平等原則
【解析】A:參見憲法第80條。
C47. 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
(A)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可依董事會之決議而有所不同
(B)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回其所發行之特別股
(C)股份有限公司原則上唯有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方得發行股票
(D)股份有限公司於設立登記候,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公司股份之轉讓
【解析】A:錯誤,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參見公司法第156條第1項;B:錯誤,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得收回之,參見公司法第158條;C:正確,參見公司法第161條第1項:「公司非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不得發行股票。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D:錯誤,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參見公司法第163條第1項規定。
A48.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司法所稱之主管機關?
(A)行政院 (B)經濟部 (C)台北市政府 (D)台中市政府
【解析】A:公司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B49.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A)不告不理 (B)法律有漏洞時,得發布法規補充
(C)一事不再理 (D)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解析】B:法律有漏洞時,司法機關可以「解釋」,但不得發布「法規」,因為發布法規屬於「立法權作用」,與司法權本質不符。
D50. 下列何者,非屬於行政機關應遵守之一般法律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比例原則 (D)請求乃論原則
【解析】ABC:參見行政程序法之第7條及第8條;D:刑事法上有所謂「告訴乃論」之罪的設計,但是並無所謂「請求乃論」原則。